合约开放平台违规处罚标准
一、 违规行为的等级认定
本文为《迅雷链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附属内容,《迅雷链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的术语及含义适用于本文。
(一) 一类违规
开发者出现以下任意情形的,计入一类违规:
1. 使用合约开放平台的应用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开发者存在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或提供非法服务的情形;
2. 实施违反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3. 在任何场所任意情况下,用人民币或其他法定货币把基于迅雷链智能合约发行的Token进行标价或交易的行为;
4. 实施损害迅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品牌和形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质量低劣的商品(服务)、阻止或妨碍其他与迅雷公司签约的合作方使用迅雷链开放平台的行为;
5. 违反保密义务,以任何形式泄露迅雷链开放平台的用户信息,或保存、截留、破译用户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或其他迅雷公司要求开发者保密的内容;
6. 使用合约开放平台接口的应用产生的投诉,开发者未能及时处理或未能妥善处理;
7. 将迅雷公司提供的合约开放平台接口,用于所约定的业务内容以外的其他业务;
8. 利用技术手段攻击迅雷链开放平台接口或服务的行为;
9. 不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已接入迅雷链开放平台的应用进行调整和修改的;
10. 迅雷公司认为需要计入一类违规的其他情形。
(二) 二类违规
开发者出现以下任意情形的,计入二类违规:
1. 诋毁迅雷链开放平台及迅雷公司和迅雷公司关联公司、合作公司的工作人员;
2. 宣传信息中存在夸大、虚假、承诺性、绝对化描述;
3. 侵犯其他主体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任何形式的合法权利;
4. 伪造、篡改相关材料及信息(如:相关证明、营业执照、网站兑换记录等)或推荐虚假/无效商户、实施虚假兑换;
5. 利用迅雷链开放平台提供的接口或服务从事或协助其他商户进行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者在迅雷链上上传虚假数据);
6. 滥用迅雷链开放平台技术接口;
7.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配合或阻碍迅雷公司正常调查,或恶意举报;
8. 使用迅雷公司提供的合约开放平台过程中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合约无法正常进行,造成3次或以上用户投诉;
9. 迅雷工农公司认为需要计入二类违规的其他情形。
(三) 三类违规
开发者出现以下任意情形的,计入三类违规:
1. 服务态度恶劣,陈述有误引起用户误解,未向用户提供承诺的服务;
2. 未按照迅雷公司要求回传真实、完整的历史兑换记录;
3. 经营范围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范围;
4. 迅雷公司认为需要计入三类违规的其他情形。
二、 违规行为等级认定及流程
在知悉开发者存在违规情形后,迅雷公司将向开发者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站内信或开发者预留的联系信息进行联系,开发者应在迅雷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如开发者认为违规行为不成立或已整改,应提供相应证明;若未能在限定期间内书面回复,或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视为违规行为成立。迅雷公司有权依据相关事实及开发者书面回复内容(如有)进行独立判断,并以电子邮件或站内信形式将认定结果告知开发者。
三、 违规处罚
开发者应当对自身行为及其渠道商行为负责,如开发者或其渠道商被认定为“违规”,视为开发者对服务协议的根本违约,迅雷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签署的所有协议,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 一类违规处罚
(1) 停止开发者在迅雷链开放平台上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因此造成的开发者损失、用户纠纷及损失,由开发者独自承担;
(2)关闭开发者新增应用能力、新增合约能力;
(3)降低开发者评级;
(4)取消开发者默认关注渠道。
本服务协议自迅雷公司通知邮件或站内信发送至开发者时解除。
(二) 二类违规处罚
(1)停止开发者在迅雷链开放平台上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因此造成的开发者损失、用户纠纷及损失,由开发者独自承担;
(2)关闭开发者新增应用能力、新增合约能力;
(3)降低开发者评级。
(三) 三类违规处罚
(1)停止开发者在迅雷链开放平台上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因此造成的开发者损失、用户纠纷及损失,由开发者独自承担;
(2)降低开发者评级。